搜狐VS谷歌,是维权?是炒作?还是别有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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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首先表明一下我的观点:谷歌输入法的确有抄袭搜狗输入法的事实。但这篇文章不是研究这个问题。最近中国互联网上炒得最热的莫过于输入法了,小小的输入法也可以炒成如此大的气候,不得不说一下中国互联网的能力是多么巨大。

进入来看这篇文章的人都应该知道,这里的输入法是指谷歌输入法和搜狗输入法(排名不分先后)。本来我不想对这件事写什么东西,因为我本身对google颇有好感,对sohu也比较喜爱,手背是肉,手掌也是肉,我怎忍心批判其中一个呢?但现在实在忍不住了,事情已经变质了,由简单的维权上升到炒作,甚至是“别有用心”了。

先说一说搜狗输入法,我很喜欢这个输入法,因为它的词库不断更新,这种想法很有创意。以前因为搜狗曾经做过流氓一直没留意它,现在它终于改邪归正了。

当谷歌推出输入法后,网络上马上就出现了谷歌抄袭搜狗的文章,我下载试用了一天后,也感受到这是一个事实。后来关于这方面的报道越来越多,事情变得越来越明朗,搜狗的工作人员也把“证据”放出来了,网友也“拿出自己研究”的证据了,然后,谷歌承认“词库”在研发过程中有来自“非谷歌”数据源了,24小时不到,谷歌又说“我们的确抄袭了搜狗的词库”。再看看搜狐那方面,起初是要求谷歌道歉,谷歌道歉了,它就要求谷歌“停止对输入法的下载和运营”,不然将控告谷歌。

上面一段大概将事情讲清楚了,在个人看来,谷歌的确需要道歉,但不会停止输入法的开发。

“你亲了我的女朋友,怎么还可以潇洒地离开呢?至少你应该赔礼道个歉吧?”

“好,我对不起你,我道歉。”

“我要你停止一切对我老婆的行为,包括偷窥,明看,单眼看,双眼看,用手侵犯,用嘴非礼……不然我会告你!”

“她只是你女朋友,又不是你老婆,为什么我不能追她呀?你有什么另外的目的吧?”

上面的对话就是我表达的观点。

下面引用keso的一段话

[我越来越怀疑,搜狐的真实意图,在于垄断搜索引擎公司开发输入法的权力。只要你把搜索引擎的热门关键字,整合到输入法的词库中,你就有可能侵犯了搜狐公司“将享有”的多项知识产权专利。受害者多走半步,就是无赖。]

然后让我们再看看搜狐的股价在这几天的升幅:

显然,搜狐的股票突然突飞猛进。这不得不赞扬一下中国互联网的厉害。

那么搜狐的目的是要维护权利还是要……?不说了,自己想。

个人很支持xba的观点,这次对Google来说是一个丑闻。并不是版权问题,因为搜狗并没有去申请输入法的专利,也就没有版权问题了。但是Google作为一家有创造力的创新的公司,竟然去做一个和其他公司同档次的产品,还采用了最偷懒的做法,直接盗用词库。即使这在法律上没有问题,难道Google这样的公司就安于为用户提供一个没有任何实质性创新的产品么?作为一个Gfans,我只能这样安慰自己:谷歌不是google。的确,谷歌一次又一次让我们失望,当它推出这个中文名字的时候我已经很失望了,现在推出第一个本地化的软件却是一个抄袭的作品,又怎能不让我再次失望呢?

现在再回去搜狐那方面,搜狐为了把事情搞大,让全世界都知道,特意制作了一个专题页面,我去看了一下,很华丽。我最留意的是页面右下角的调查,结果让我发现了一点东西,不知道是bug还是故意的:当你第三题选择“会使用Google输入法”然后投票就会出现“数据存储错误,请稍后再试!”看一下截图:

但当选择不会的时候就能成功投票,这个我就不截图了。

我不知道这是我的电脑的问题还是这个调查的一个bug抑或是“别有用心”。

最后我想拿搜狐的声明来说一下。

声明一共有6点,2、3、4点只是在为自己做广告。我把重点放在第5点上,请看一下文字:

【5、 我们相信,搜狗输入法的创意和技术突破,将享有多项知识产权专利。我们认为,google不只是对搜狗输入法词库的盗取,也是对搜狗输入法知识产权的侵犯。对于美国领先的google公司,来自尊重知识产权的国度,在中国完全无视知识产权,我们非常遗憾。】

什么是“我们相信”?有专利就有专利,没有就没有,什么叫做你相信有?难道你相信你就有?那我相信我有10亿了。

众所周知,专利权是对一个私有产品的保护盾,没有申请专利又怎么能说自己有这个保护盾呢?搜狐现在才意识到申请专利已经为时已晚了。对于没有专利权的“私有”产品,外人是应该“学习+创新”还是自己“闭门造车”呢?也许这个灰色地带没人能说清。另外,如果这是侵权的话,百度早就被Google等公司告死了。

希望搜狐早日把谷歌告上法庭,早日把这件事了断,别再炒作了。

9 条评论

  1. “你亲了我的女朋友,怎么还可以潇洒地离开呢?至少你应该赔礼道个歉吧?”
    “好,我对不起你,我道歉。”
    “我要你停止一切对我老婆的行为,包括偷窥,明看,单眼看,双眼看,用手侵犯,用嘴非礼……不然我会告你!”
    “她只是你女朋友,又不是你老婆,为什么我不能追她呀?你有什么另外的目的吧?”
    ***********
    我觉得你的比喻如果改成以下会比较准确,第三段:
    “我要你停止一切对你老婆的行为,包括偷窥,明看,单眼看,双眼看,用手侵犯,用嘴非礼……不然我会告你!”

    因为,搜狗开发自己的输入法,他的输入法是他的老婆;谷歌开发自己的输入法,他的输入法也是谷歌自己的老婆。

    现在搜狗不合理的地方在于:因为谷歌曾经摸了搜狗的老婆一把,所以搜狗禁止谷歌后续去摸自己的老婆。

    呵呵,你说是吗?

  2. 引自 00

    文章主人看看自己写的观点,,,你是在反黑白,,你是猪!!!

    我想再重申一下,个人博客写的是个人的观点。每个人可以有自己的观点,所以我的文章不可能是所谓“客观”的,因为我不是某新闻机构的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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