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之所以要重新讨论这个已经在可能吧被讨论过 很 多 次 的问题,也是事出有因。昨天我的一篇文章同时在cnBeta和可能吧发布,引发了同学们对本文是否为转载的怀疑。然后我又被卷入了关于另一篇文章的争吵里,那件事情的经过相当滑稽,也让我十分恼火。现在独立博客和各类转载的网站之间的关系相当微妙,他们虽然有理在手,但是总有问题说不清,实际上说的话也没有受到过半点重视。我现在具有网站编辑和博客写手的双重身份,所以我想通过发生在自己身上和身边的几个小故事,来谈谈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不知不觉,这篇文章又写长了,但这是因为我实在是有话要说,而且我良心保证本文的可扫描性。
1、CB的我和可能吧的我
我是可能吧的一名共同作者。同时,我也是cnBeta.com的一名普通编辑。
我在cnBeta负责一些打杂的零散工作,其中重要的一项就是处理CB和博客圈以及Web2.0领域打交道的问题。我平时负责观察一些网上新锐的小东西,小应用,随时给CB抢注,把守前沿阵地,同时还要协调CB和一些博客作者之间的关系。我现在负责CB的两个twitter帐号,@cblive和@cbrk,同时给@ratoo的@cnbetacmt账号出谋划策。
也正因此,我得到了很难得的机会,可以同很多知名的博客作者进行交流,尽管一开始或许会不大愉快,但经过我持续的沟通,还是找到了不少好朋友。我也有幸能够参加2007和2008年的中文网志年会,在那上面结识了很多博客圈的同好。twitter上的交流如今显得更加频繁,twitter已经成为我的一个重要的人际关系工具。这一切都要感谢大家,是你们让我可以在这里说出自己的话。
今年早些时候我看到Jason招人的消息,于是毛里求斯自荐,就进入了这里。可能吧一直都和CB关系不错,我们去年也在“七日谈”里采访过Jason。在这里我可以用另一个身份发表一些自己的互联网感悟和时事点评。其实在这里发表的一些文章,有些是我本来很想在CB发的,就采取先发到可能吧,然后转载到cnBeta的方式。包括暴风长老文在内,我其实是采取了一点点“以权谋私”的手段“自己转载自己”的,好在一般来说我想发表的那些文章都取得了很大的反响,这让我很欣慰。
昨天的文章其实也属于这样,只不过我一开始是在CB的后台开始编辑此文的,所以最初发布是在cnBeta。对于我来说,哪个先发表根本不值得深究,只是哪个后台我先打开了这样的问题;可是对于可能吧来说,事实上这不一样。我是等到一口气连发带转载都弄完了才发现大家的批评的。可能吧严肃的教育了我,在这里我为大家深鞠一躬,以示歉意。
以后我会“利用职权”,把可能吧上面的好文章多多介绍到cnBeta,但是不怎么和谐的文章就没办法了。至于我自己的稿件,还是要坚守“一定要先在可能吧发布”的原则,尽管不论怎么说都是原创,这样的原则还是要坚守的。惟其如此,才对得起这里大家对我的栽培。
2、为什么要转载
站在编辑的角度,我想说说为什么资讯类网站会习惯转载别人的文章。
也不是没人向我建议过我们搞成solidot那样的索引形式,solidot的简单总结,给出链接但不转载的办法确实规避了几乎所有可能的版权风险。但是大多数网站不会采取那样的办法。原因是很简单的:
- 网站不仅希望用户知道“有这篇文章”,
- 还希望用户留在自己的网站把文章看完,
- 更重要的是希望访客把评论留在自己的网站,而不是原文页面。
在我看来,只要网站不放弃这种流量和用户粘性第一的原则,转载抄袭之类的行为就永远不会有结束的日子。
另一个值得一说的问题是,不看来源进行转载已经成为一种不能轻易打破的“潜规则”。人们永远都是只有满足了自己的需求以后才去考虑别人的,然而欲壑永远没有能填满的时候。
- 只有我一个人遵守了规则,我自己的劳动成果得不到别人的尊重,这是不公平的。
- 和各个转载源都要进行约定,不管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都费时费力,有时候你还在屁颠屁颠找作者谈判,其他媒体都转完了。
- 只要我足够财大气粗,雇得起律师团,再怎么侵你的权你都没权利说我。在中国有钱就办事的话,这不就更简单了吗?
- ……
你可以找出一万个理由来反驳种种理论。但是,如果它们成为门户网站和其他类似站点的价值信条,你又能怎么办?
我们不管是不是博客作者,可能都已经习惯了通过视频播客网站观看盗版的美剧或者动漫,习惯了BT或者电骡拉什么东西下来,习惯了到处寻找注册破解。如果说我们的利益需要尊重,自身却又置其他权利人的权益于不顾,这样的行为,本身不是一种讽刺吗?
3、转载抄袭引起的信息重复之乱象
曾经,我们还很年轻的时候(囧),我们和其他独立博客一样,都对别人无缘无故抄袭我们的事情感到无比愤怒……
不过现在,经历了无数口水的我们,已经成长为坚强如钢,百毒不侵,刀枪不入的城管级伟大资讯战士。
对于其他网站不知是有意还是无心的转载行为,我们早已超越了当年只是“见怪不怪”的程度,我的想法,某种程度上已经可以算是“变态”了。
请看事例一:复制粘贴28hits
我对待自己写出的文章,就像对自己的孩子一样。每次看到那种文字,我都会心生感慨:这是只有我才写的出来的,只属于我的文字。相信不少独立博客作者都会像我一样,发出一篇很满意的,或是经历了很多辛苦才写好的稿子,会左右端详很多遍,一遍一遍刷新来看评如何如何。不过我所不同的是,每刷新一次,我都能看到又多了一家网站抱我的孩子……
只要写完以后用google搜索文章标题或者第一段的某一句话,一般就可以发现这种类似RT的文章流向。有时候刷着刷着,我发现有的文章排名跑到了我的原文前面。这是咋回事呢?根据经验,要想这样,除非关键词被展示的机会比原文多才行。我还就真找到了一篇这样的转载。
请大家惨无人道的围观这篇文章:Vista和Win2008的WinSxS文件夹怎么那么大。PCHome荣誉出品,一篇文章他足足复制粘贴了28遍,我数过的,没错。这机器故障真是牛B,这么努力了,排名比原文靠前大概也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
因为实在太长,我就不截图了。
请看事例二:种中心思想
是金子总是会发光的。只是这光的所有权或者叫“解释权”是属于上帝,还是属于爱因斯坦,就要看造化了。
还是举大家都已经知道的暴风文为例。那篇文章发出去以后,分别被家主要媒体进行了不同角度的诠释。
网易科技的小编大概觉得本文还有点推广价值,可是毕竟不是自己写的,硬说是自己写的还有点困难,怎么办呢?
既要推广又不想推广的结果就是,他们在数码频道的滚动新闻里放置了本文(没有进入数码首页和科技频道首页),但是却在文章右侧放广告位的地方开辟出一个120×90大小的图片来链接到本文。这样的流量,对本文来说已经足够。
然后他们赶紧开始唤回儿时的记忆,总结本文的中心思想,浓缩成网易独家评论:暴风影音理应为断网事故负责。看看,这个可是独家评论哦,终于可以说是自己写的了,网易不仅做了一个硕大的专题,而且还晋升到了全民反流氓安全卫士的道德高度。只是那专题里,好像就不再有我们文章的影子了。
《南方都市报》随后转述本文的关键要点,这好像也是我的网名头一次和南方都市报产生联系。不过好像人家有一句打了冒号的引语,我连说都没说过:“暴风影音的一个后台进程竟然成功做到了很多黑客们想都不敢想的疯狂事情。”好在这句话并不算是违反我的本意,也没有得罪谁。
这之后我接受了一个采访,然后居然发现这个采访里面信口开河的讲我说某安全卫士有后门,谁TM闲着没事会去造这样的谣啊?后来我提供了跟那个记者的电话录音事情才算了结。因此我被教导说:“你看到了吧,现在砖家叫兽接受采访,很少有留名的,一说都是什么‘资深网络人士’,道理就在这里。你以为出名是那么轻松的事情啊?!”
能为网易、南方都市报做出义务劳动,启发他们的灵感,甚至还上了报纸,我感到无比的欣慰。感激都来不及呢,我愤怒什么啊,你说是吧?
请看事例三:出口转内销
有时候,愚蠢的人类往往会混淆目的与手段。
我们就是如此,因为编辑每个月会有几天不适的感觉,所以眼花是在所难免。CB最近一段时间大量出现火星文和撞车文,就是已经延迟了好几天的“旧闻”和发重复的文章。这样的情况我们都是直接删除多余文章,只留最早一篇。
前天晚上我发了一条Opera浏览器的消息。第二天UG从别的网站上看到了他们转载加工,隐去来源的文章,居然又转载了回来,这样“出口转内销”的事情让我哭笑不得。
- 原文:Opera希望微软在全球范围提供默认浏览器选单
- 后来是驱动之家:Opera希望微软提供浏览器选择扩大至全球(原创哦,原创)
- 再后来:Opera希望微软提供浏览器选择扩大至全球
我们之所以没删后面那篇是因为我们的访客也眼花了。两篇文章他们都踊跃的留言批斗Opera,俨然把后面的重复文章当成了欧洲第二战场。
算了算了,就算和讯和搜狐IT都认为驱动之家是原创也没关系,我发的时间是半夜,这是我的错,以后我一定会选在黄金时间发布的……
以上。
4、博客作者们只是嘴上说说而已?
去年,当我在做一个对Scavin同志的采访的时候,我听说煎蛋受气不过,准备放弃CC协议。当时我和Scavin讨论了关于博客维权的问题。因为我心里把任何一个博客都看作CB潜在的合作伙伴(同时心里祈祷别的编辑千万不要捅娄子),我是很愿意在版权问题上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的,有问题我也要改过,并且替出事的编辑道歉。当时我们有过这样的对话:
CB: 对于一些博客为了保护其版权而撰文声讨的举动, 你有什么样的看法?
Scavin: 在中国扯版权就是作者的自我心里安慰而已, 微软换个壁纸(指黑屏事件)都被骂成那个样子了.
CB: 对于一些著名博客, 有评论认为它们最主要的任务是抓住用户, 留住固定订阅者和访问者, 而不是为版权问题声讨, 在这方面他们将受到别人牵制. 你怎么看?
Scavin: 那个时候,看到那样的垃圾站, 他们会很生气啊, 生气之下就会有冲动的事情. 后来也是要改回去的.
CB: 其实很多被声讨的网站本身名气并不算太大, 有时候就是因为声讨的文章出来, 它才出了名.
Scavin: 事情对他们本来也确实没啥影响,但是你知道, 自己写文章的看到别人抄袭, 心里会不爽啊.
“生气之下就会有冲动的事情. 后来也是要改回去的”就是在说煎蛋。果不其然,没过几天他们果然改回去了。虽然我知道这样的结果肯定会发生,但是看了文章和评论还是让我感到寒心,那是一种透心凉的感觉。
我当时只说了一句话:他们终于成熟了。
CB: 用大家公认的标准来说, 你觉得小众算不算成功? 或者说就是有多少人说你是成功的?
Scavin: 不算,PR 才 4. 只能说有一定影响力,在被抄袭的时候,骂出来会有人理…
CB: 这话说得好苍凉啊…
Scavin: 哈哈哈, 国内原创blog作者真的就是这样的, 你不觉得吗?
CB: 是啊..你觉得抄袭对你影响到底有多大?
Scavin: 对心情影响很大.
CB: 如果所有文章都表明来源, 你的pr什么的会上升到什么程度?
Scavin: 我对链接没啥要求。去年换了域名,一下子 pr 归零了; 然后卖链接被 google 惩罚, 所以 pr 一直不高.但是抄袭对心情影响实在太大.
心情。这大概是blogger们唯一能够被损害的东西。因为他们本来除了文章,已经是一无所有了。
昨天,因为我们的一篇文章成为导火索,LiveSino也宣布放弃CC协议。尽管是我先转载的,可是后面有编辑(到现在我也不知是谁)干了一件蠢事:他把里面所有文章的链接换成了cnBeta的文章链接。
我发现这个改动的时候,差点没被气晕。这不是给我找事吗?
这下害得我又跟PicturePan2同学进行了一段几个小时的长谈,算是消解了误会。我最近也是流年不利,水星逆行,出现这样的事,尤其是pp2同学还把我当成了罪魁祸首,还要因此跟CB交恶,就更让人头疼。后来我们不可避免的谈到了博客维权问题,但是pp2的态度更加苍凉,让人有点想哭。我一直试着想给他出点主意,但是直到最后连我自己都冷场了。
我帮不了别人。我甚至连自己都帮不了。
5、独立博客维权的“五种武器”
武器之一:舌头
CB: 小众的文章也没少遭殃吧, 记得以前你也写过维权的帖子.
Scavin: 基本上每篇必被抄, 上个月就有过一次. 我现在这样想的,小站,垃圾站,随便抄,我不管; 大站,抄一个骂一个.
CB: 有用吗?
Scavin: 至少,你骂了,他们会收敛些, 至于那些大站自己的论坛, 抄就抄吧, 没办法.
大概是众口铄金,积毁销骨,如果有很多人怀疑做网站的人品,没准能形成一点舆论压力。但是如果网站有固定的收入来源,或者有固定的访问来源,能形成更强大的口碑,这是不管用的。
武器之二:碧玉刀
公开宣布一刀两断地断绝同某网站的合作关系或用技术手段禁止其转载,也包括防盗链措施。不过我国的垃圾站技术绝对不是盖的。
武器之三:孔雀翎
一纸诉状将侵权者告上法庭。目前成功案例极少,且因成本极高,又被称作只能在理论上存在的“影子武器”。
武器之四:拳头
如果您喜欢的话,可以直接人肉搜索出侵权者的住址,然后直接去把他胖揍一顿。虽然据我所知没有博客使用过该武器,但有过使用暴力手段抗议版主删帖的巾帼英雄,诸位不妨效仿。
武器之五:离别钩
因为感到心灰意冷,干脆停博的悲剧事件,也曾有所耳闻。
6、未来在哪里?
我们在谈到种种不如意的事情时候,往往说“大环境如此”。在这样的“大环境”里,我们不知不觉迷失了自己的方向。
在和几位博客写手曾经的对话里,我都谈到过博客维权的问题,我比较关注的是博客的维权行动会不会对当事人产生实质上的影响,而不是仅限于脆弱的口头威胁。如果需要这样,那么最有效的方式无疑是拿起法律武器。
现实是,财大气粗的大型媒体常常准备了阵容强大的律师队伍准备解决问题,弄不好还会被恶人先告状,上法庭的结果也是互有胜负。这个互有胜负很有说头,因为这涉及到我们进行维权的成本问题。
- 门户网站输了,顶多辞退一名编辑;
- 我们输了,没准会把整个网站的预算赔进去,还没人替你打抱不平。
这样的情况下,谁还敢维权?
我曾经有过的想法是,由几个比较知名的独立博客牵头组织维权的共同体,聘请代理律师统一负责成员内部的版权声明事宜。但是这样的理想化想法会遭遇实践上的障碍。
- 由谁牵头大家才都信任?
- 会有多少人参与?
- 参与者如果都要支付成本,那么大家的热情会不会降低?
- 如果一个成员网站遇到了问题,其他成员能不能与它共担责任和风险?
- 这样的维权组织也是NGO的一种,那么会不会受到什么意外的压力,尤其是在某盟都被恶意的罚款关掉了,成了法律进步路上的一道祭品的时代?
我希望,如果今年的网志年会不能谈风月的话,那么可以谈谈这个问题,多少算是一个有意义的选项。
但是,我并不是一个blogger。我作为一个合作写手,不可能完全知道一个倾注了个人心血,完全由自己付出的独立博客,对我个人来说,意味着什么。我的双重身份也让我不管代言哪一方都显得证据不足。
所以,只能说说而已。
也许,像我这样有“吃里扒外”习惯的网编,站在自己立场的对方替人家想对付自己的招数,这也算是珍稀品种了吧。
最后,欢迎大家回顾可能吧原来关于博客版权的文章介绍:
再度脑残的分割线
我最近真的很累,发生了很多事情,我几乎有承受不了的倾向。
累了,忙了,就可能会出错。反过来又会更累更忙。
但是,只能一直前进下去。没有时间思考,思考只会让脑子变得更混乱。
不求原谅,只求理解。对我所有可能伤害的人,我想对他们说的就是这句话了。
本文是我讨论版权问题的最后一篇文章,不管是以什么身份都是最后一次说。而且我没有兴师问罪的意思,我早就不把抄袭什么的当回事了,而且我自己也不是完全清白,轮不到去说别人。
祝开心
祝开心
祝开心
不错不错,代表www.techword.cn给你顶顶!
再次来到本网站。顶起
163邮箱居然不能评论尴尬
博客维权?没做过。。
百度被爆http://tieba.baidu.com/tousu/new
听到了你说的话。
请注意质量!
看完已经八点了。这只文章感觉不太好
呵呵
现在的人都是神盗了~
我是文中提到的为新京报撰文《暴风长老,请收了神通吧》的评论员花落去。楼主说“接下来《新京报》某位名字叫“花落去”的时评员(这名字不知为何我记得特别清楚)进行了自主知识创新,本文的精编限量版又上了《新京报》”。
在为新京报撰写评论前,我的确看过楼主的那篇文章(http://www.cnbeta.com/articles/84831.htm),但楼主文章的重点在于技术分析,以此证明暴风影音的荒谬;拙文(http://d1.it168.com/show/21438.html)的重点在于批判暴风影音这一行为背后的商业模式,以及其宣布“召回”这一举动的无耻。鉴于两篇文章篇幅,均不贴内容在这里了,请有心人去自行对比。不知道楼主所说的“精编限量”依据何在?
如果说是技术分析部分,此前大量媒体都已经报道过暴风导致断网的机理,楼主总不能说你的分析就是专利,别的媒体再不许报道吧?如果说是题目重名,那么大家模仿的其实都是五岳散人的那篇《余长老,请收了神通吧》;我在撰写此文前,专门去征求过五岳散人本人的意见,可以使用他的这一句式。
我是可能吧的订户,也是CNBETA的读者。我赞同一切原创内容的维权行为,也很愿意就这种行为的辨别、界定和行动措施与所有作者、同行展开平等的探讨。如此而已。
[…] 那么做什么呢?结合可能吧里面提到五种方法和之前归纳的一些方法,我重新整理出以下 6 种维权措施: […]
[…] 论坛里的原创内容不多,大多数内容都是网友在其它地方看到,认为有趣就直接复制粘贴过来,很多时候并不会标明原文出处。这在一定程度上对原创者造成伤害。 […]
[…] 论坛里的原创内容不多,大多数内容都是网友在其它地方看到,认为有趣就直接复制粘贴过来,很多时候并不会标明原文出处。这在一定程度上对原创者造成伤害。 […]
这篇文章很长,同样也很沉重。
又挖出来读了读…..
我居然看完了这么长的文章。
维权这种话题在国内几乎是没法谈论。要维权就要引起注意,搞得夸张一些。
我终于看完了这篇文章。
[…] 3.博客实力的压力。找不到一个很好的词来说,就用博客实力这个词形容吧,博客实力包括博客访问量,评论数,搜索引擎排名,PR值等,很多人对这些很感兴趣,当然,也包括我,这个应该是很多博友都有的压力,大家都想让自己的博客更有实力,更多人的关注,以及大流量,好赚点外快。于是殚精竭虑,忙于搜索引擎优化和推广,到处寻找友情链接。这个是很重的压力。而更为重要的一点就是,忙了N久写了一篇文章,却被别人Copy去,还不留链接,发表了一个观点,被人骂成SB,这真是郁闷啊,个人博客的维权是一件很难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