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差评的淘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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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事情,没有经历过是不能知道其中的滋味的。

大前天,我的心情始终无法平静下来,因为我在一个小时内受到了多次来自一个淘宝卖家的电话骚扰。他之所以不断给我打电话,是因为我在淘宝上给了他一个差评,他希望我将其改成好评。

之前看了很多新闻报道,淘宝卖家骚扰买家,甚至寄送冥币、粪便,终于,类似的事情降临到我身上,谁知道我过几天会不会收到一两斤印着“淘宝认证”的大便?

这种事情的发生根本原因在于淘宝让人诟病的评价制度。

我当天做了什么?

1、我在淘宝上买了一个商品,给了卖家一个差评,原因是我对商品质量感到不满意。

2、在我发出差评不到半小时,一个陌生电话打到我手机,问我是否Jason Ng,接着就问我为什么给差评,希望我删掉差评。

3、我表示了拒绝,接着他继续给我打了6个电话,又换另外一个手机号给我打了3个电话:

4、我挂掉,他继续打;我接了不挂放着,他也在那边耗着

5、我打电话到淘宝投诉,在和客服争吵了8分钟后,得到的结论是:这是买家和卖家之间的事情,与淘宝无关。

差评是必须的

之前我在“理想中的购物平台”里讨论过,一个值得信赖的购物平台应该是集合了社会化评论的。也就是说,不管是好是坏,都应该存在于评价体系里。

而如果一个店铺全是好评,要么是造假,要么就只做了一次生意。

只有每个人针对每次交易对卖家、对商品进行客观的评价,其他人才能从这些数据中获得有价值的信息。然而,一些人试图通过一些手段来阻止客观评价的产生,而淘宝正是这些人的帮凶。

有些人说,不满意就退货然后给卖家一个好评不就OK吗?你必须清楚的是,你的评价是针对某一次交易,卖家给你退货、或退款,已经超出了这次交易的范围,你应该以一次交易作为评价,而不是以你得到多少好处,因为后面的卖家不一定能得到和你一样的好处,你需要对他们负责

物质性补偿已经超越了一次交易本身的含义。如果一次交易是愉快的、顺利的,根本不需要物质性的补偿。所以,如果一个卖家给予你补偿,差评还是要打的。买家不应该因为得到好处而改变态度。

所以,差评是必须的,或者说,客观的评价是必须的

推卸责任的淘宝

在受到电话骚扰后,我打电话到淘宝,淘宝客服给我的回复是,这件事与淘宝无关,淘宝不受理,因为他们只受理有“淘宝旺旺”聊天记录支持的纠纷

然而,当我说到我能提供电话录音,证明这个电话是来自卖家的时候,客服依然在推卸责任,认为电话骚扰是个体与个体之间的行为,与淘宝平台无关。

这是我与淘宝客服之间的对话录音截录:

(阅读器里可能无法听到录音)

到底淘宝应不应该为我受到电话骚扰负责任呢?

让我们把淘宝比作一个狭义的市场,市场上存在着很多买家和卖家,显然买家和卖家之间存在纠纷市场的管理方是要协调解决的。因为你一旦进入到这个市场,你必须遵守这个市场的规则、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而我受到电话骚扰看似是买家和卖家之间独立的行为,如果卖家这是一种犯罪,那么淘宝就是帮凶,因为它用一种近乎于变态的评价系统来诱导人犯罪

它应该反思自身的的评价系统。

让人诟病的淘宝评价系统

糟糕的体验

当我在淘宝给卖家差评的时候,淘宝评价系统要求我必须提出给予差评的理由,而给予好评是无需输入理由的。我不认为这是个好的体验。

正如Franky在“评论震惊新闻”里提到的,参与评论的人不一定要发表意见,很多时候是表达一种态度,支持或反对已经是一种评价,并非一定要说出具体的理由。

淘宝的出发点或许是好的,希望卖家能从买家的反馈中改进。但事实上,如果买家真的有话要说,他一定会说,根本无需强迫-不给理由就不能提交。

支付宝也有糟糕的体验,详见“互联网让你有多烦躁”。

畸形的追求好评

淘宝这种C2C购物平台好比我生活中的市场,如果你觉得一家饭馆的菜的味道不好,你可能会告诉你的邻居、告诉你的朋友,一传十,十传百,饭馆的口碑就会变得越来越差。

淘宝的评分系统本来可能是要做的就是这种效果,优胜劣汰,这样才能给买家带来保障,但同时也让新卖家难以生存,这是另一种马太效应。

但是,卖家并不和淘宝一样的想法,他们不想要公平、不想要真实,他们要的是好评,只要有好评,他们才有更多商机,有更多的商机,他们才能更好地生存。他们对差评有一种天生的反感,与生俱来的恐惧,他们要不择手段消灭差评。

于是,对好评的追求变得畸形,这种畸形的追求超乎所有人的想象,而一些卖家将这些畸形发展到变态的地步,以致于发生下面的事情:

(1)电话骚扰。持续几个月的电话骚扰,如果你留的是家庭电话,他还有可能骚扰你的家人

(2)寄送恶心物品。比如前文中提到的冥币、粪便。

(3)将你的电话写到公众场所,加上办证二字。

(4)卖家将你的个人信息在互联网公开。

……

淘宝的现状

毫无疑问,淘宝是国内最多人使用的C2C平台,但它必须正视自身的问题:

假冒伪劣商品泛滥

由于无可实施的检验,淘宝上泛滥着大量的假货、劣质商品。而淘宝为了其疯狂的扩张,对这些情况视而不见。

劣质卖家

劣质卖家不但包括电话或其它方式骚扰买家的话,还包括骗子卖家,Zac就曾经遭遇过一个

错误的评分机制、店铺等级

错误的评分机制制造出一堆堆速递递送的粪便。

B2C才是网购的未来?

如果将淘宝的C2C比作一个市集,那亚马逊这种B2C就好比超市。

在C2C的淘宝上,随处可以看到:盗版、假冒伪劣产品,支付宝确实保障了买家的利益,但没有在根本上解决劣质卖家的问题,即便投诉,也推卸责任到买家本身,对于买家的投诉是如此的不负责任。

或许,B2C才是网购的未来,淘宝这样的C2C大杂烩永远解决不了假冒伪劣商品、垃圾卖家的问题,因为在B2C网站上,货物的质量是有保障的,买家对商品的评价也可以放心地给出,因为评价只针对商品,不用担心受到电话骚扰或被寄送冥币

淘宝给了很多人获得收入的机会,但如果它总是把自己看得很高,俯视买家,不解决前文提到的3大问题,最终它只会是个畸形的假货市场

335 条评论

  1. 有没有想过,很多时候是买家不对呢!

    买家利用差评恶意敲诈,比如明明货物没有任何问题,也不打算退货,就说不给我退钱就差评,企图不付钱就得到商品呢!!

    如果不写理由,更会助长这种风气!

    以后不花钱,就能想买啥就有啥了。。

  2. 觉得有点情绪化,似乎是收到某个体卖家骚扰之后的发泄之作。

    通篇提出了很多问题,首先大多是个案,其次并没有提出建设性意见。让人觉得牢骚之外没有亮点。

  3. 作者似乎是做传播行业的吧,思路(极为)清晰,论点、图示、录音证据…一应俱全,最后,不忘指向性——亚马逊。你的传播目的真的只有说淘宝不好而已吗?
    hehe只是随便说说而已

  4. 面临挑战的网络评价机制…

    最近有看到很多关于淘宝评价的新闻,不由地感到痛心疾首。淘宝作为国内在线购物的排头军,是最早把用户评价纳入店铺重要指标的,并且在一段时间里也确实为净化市场起到了不可估量…..

  5. 略有片面。
    1.我认为后续处理措施(包括退货退款、弥补损失)仍属于本次交易范畴,处理措施的优劣同样表明卖家的服务态度。
    而淘宝的评价,在交易后若干天都可以给出,好评或差评,权力仍在你手里。若你对处理办法不满,依旧可以给差评。
    具体到细处,我为LZ指责卖家“只爱好评不爱差评”的话语感到非常新奇,做生意的心态难道不是如此?你不能因为体制的缺憾,而去追究他人的心态。在看完LZ全贴之后,看出来楼主主要的诉求,都是基于“差评后卖家报复”出发的,也就是说,只要淘宝能够做到对此种恶劣行为的公正处理,就能令人大为满意。这是淘宝未能做到的,却与卖家心态何干?
    不可以某些极端的例子(人身威胁、寄送大便)来作为所有交易规则制定的基础,否则何谈兼顾公平?良好的规范、执行力与松紧适当的尺度共存,才能构建健康并活跃的市场。
    2.我认为差评当然应当输入理由,因为恶意差评非常常见——尤其是同行恶性竞争中,网络下亦然。
    3.只要B2C不要C2C,正是扼杀市场活力的极端保守做法,尤其是在以共享为宗旨的互联网上。C2C的优点很多,资源无比丰富、交易成本低廉,仅举一两例:(1)暂时还没有哪个B2C可以给我提供各类我需要的商品,甚至沃尔玛也不可以,若哪一个B2C可以更加庞大、可以如淘宝一样提供无数种商品,我相信它会成为世界上最大的企业,首先,它的物流势必比富可敌国,拥有比美军基地更多的仓库,以及大量火车与飞机,数量庞大的基层快递人员。(2)我不需要他人为我指定商品,我要买海南某小厂出产的口味特别的椰子酥,我要买50年前的leica相机皮套,在C2C平台上我可以轻易买到,我不相信哪个b2c的尾巴能有这么长。
    4.假货与欺骗在ebay上一样泛滥,淘宝也一直在做规则上的修正。
    我认为C2C的种种缺憾,恰恰类似政治上所谓“民主的代价”,不能因为此而去否认整个方向。

  6. 重新整理一下。
    首先我很厌恶以下的观点,即认为优质用户体验=用户不需要脑子就能完成操作,这分明是反智倾向,极端到近乎无知。我曾有一位女同事,此人认为大部分网站的使用方法,对于她来说都过于繁琐,比如在大众点评上查阅附近的餐馆之类。对于她的态度,我并无意见,就是说,各人有各人的选择,你认为不好用的东西,大可弃之不用,而假如你不愿意去了解一样东西的运行机制,那这种东西未必适合你,选择那么多,何必勉强呢。
    LZ对于淘宝的态度即是如此。在一知半解的情形下,以偏见作为出发点,能讨论出什么正经结果才是奇怪。
    LZ称“如果一个店铺全是好评,要么是造假,要么就只做了一次生意”,并指出“评价是针对某一次交易,卖家给你退货、或退款,已经超出了这次交易的范围,你应该以一次交易作为评价,而不是以你得到多少好处,因为后面的买家不一定能得到和你一样的好处,你需要对他们负责”,说明其人根本不明白淘宝的评价机制为何物、起到何种作用。在以口碑为重要推广手段的C2C平台上,评价是很能说明问题的一个制衡机制,“差评”对于卖家的生意之影响,估计是此人想象不到的。在淘宝上,对于货物不满意的正确处理方式是,先联系卖家提出问题,卖家予以回应并解决,最后视结果进行评价,这是混淘宝的规则,也是“全是好评”的“造假”情况的由来。
    关于“后续处理措施不属于本次交易的范畴”,简直无稽,售后服务不属于此次交易,属于什么?售后服务态度与质量,又有什么理由不包括在评价体系中?
    评价的权利,从始至终都掌握在买家手里,时间是45天,并不是一收到货就要马上评价,足够完成一次正常的售后服务。况且,确认付款还有充裕时间,淘宝也有退货的机制,为何要把评价割裂开?货物不令人满意,在线下都司空见惯,何况不见实物的线上,所以才有售后服务这种东西。把评价作为制衡卖家的手段,用来保证自己获得一次满意的服务(包括销售到售后),这才是设立评价机制的初衷。若从此人的角度出发,评价机制的作用才算是真正崩溃。
    另外,我为什么要为“后面的买家”负责,难道我获得了好处,不正说明这个机制在起作用吗?为什么他们不能得到同样的好处?
    更为新奇的是,LZ指责卖家“追求好评,反感差评”,这难道不是正常人的心态?看出来他主要的诉求,都是基于“差评后卖家报复”出发的,也就是说,只要淘宝能够做到对此种恶劣行为的公正处理,就能令他大为满意。这是机制的缺憾,却怎能以此出发,指责他人的心态与动机?
    一个活跃而健康的市场,当然需要严格的规范与良好的执行力,但这规范的公平才是基础,有同时针对双方的公平,才能够拥有合适的尺度,创造出生长的空间。
    回到所谓“优质用户体验”的问题,LZ认为“差评不需要理由”,显而易见的是此人从来不曾也不打算了解他的对手(从全篇文章即可看出,LZ多多少少有些把卖家当作对头的意思)。差评当然应当输入理由,因为恶意差评非常常见——尤其是同行恶性竞争中,网络下亦然。
    当然,LZ最为强悍的结论,就是“B2C才是网购的未来”,我相信,这种想法,当当和卓越会非常欣赏。不就是关闭所有路边小店,只留下各大商场、名牌超市的意思么。可惜,若哪一个B2C能够做到可以如淘宝、ebay一样同时提供无数种商品与服务,我相信它会成为世界上最大的企业,它的物流势必比富可敌国,拥有比美军基地更多的仓库,以及大量火车与飞机,数量庞大的基层快递人员。这样,它的长尾也将长到匪夷所思的地步,既可以售卖海南某小厂出产的口味特别的椰子酥,也提供50年前生产的二手leica相机皮套。梦幻的企业。

  7. 要是有差评 敢问谁还会去买 卖家对好评的畸形追求是建立在买家的追求之上
    买家通常看到有差评就不进了 那怎么办 刷信誉毕竟也是要钱的 骚扰你也是要钱的 这需要大家伙儿一起反思 还真不能光赖卖家

  8. 为什么因为产品问题就给卖家一个差评,我觉得这个是怎么也说不过去的,卖家并不从事生产,他也不一定会全部使用,如果非质量方面的问题应该去找厂家或者找卖家解决,只有卖家不配合的情况下,我觉得给差评才是合理的。评价上有关于产品内容 的评价,我觉得做的有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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